可贖回債券賦予發行人(公司)看漲期權,較不利於投資人,因此通常在發行時就會折價處理;而看漲期權指的是,在某個特定日期(比如5年後)公司可以擁有贖回債券的權利,
但他也可以選擇不贖回,這取決於公司自身現金流是否充裕、對未來融資成本的評估。換言之,在通脹持續飆升的背景下,企業融資成本大幅上升,同時需求下行,帶來ROIC下降,更傾向於延遲贖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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