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2月20日
景氣不佳,被老闆要求共體時艱,遇到突如其來的無薪假,該怎麼辦?要守護自身勞動權益,就必須好好了解什麼是無薪假。
讀完這篇文章,你可以學到的三件事:
- 勞動部2023年11月統計,全台破萬名勞工放無薪假,以製造業居冠。
- 無薪假為勞資雙方協商的合意結果,若資方片面要求放無薪假,於法無效。
- 放無薪假期間,雇主給薪不得低於法定工資,按時計酬的兼職者,也不得低於最低時薪。
根據勞動部在今年11月發布「減班休息」統計,全台約有10,869位勞工被放無薪假,其中製造業高達8,791人,占全體無薪假人數近9成。
為什麼會有無薪假?當公司因為景氣不佳而財務吃緊,不得已在經過勞資協商後,同意進行「暫時性的」、「有條件性的」減少工資,以降低開銷、減緩入不敷出的情況,以免公司撐不下去,從正面角度看,這有利於勞資雙方即時停損。
在勞動市場上,「無薪假」相關名詞屢見不鮮,包括「勞動契約中止」、「合意變更勞動條件」、「拋棄縮短工時期間工資」,不過迄今,我國仍未制定相關專法,《勞動基準法》也未直接提及「無薪假」一詞。無薪假的形成,其實是勞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,官方的說法,則為「減班休息」。
關於無薪假的五大勞工權益
- 無薪假不是老闆說了就算
無薪假是由勞資雙方共同協商而成,因此若未經勞工同意,資方就逕自實施無薪假,在法律上無效。資方若不支薪,將違反勞基法規定,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。
協商務必用「白紙黑字」寫下,書面紀錄能在未來發生爭議時,有所憑據。
- 無薪假以最多三個月為原則
無薪假不是雇主想放多久就放多久。依照《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》,無薪假以三個月為原則,如要延長,需再次徵求勞工同意。
- 無薪假給薪仍需符合最低工資
《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》第六條明定:「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者,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,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」
換句話說,對按月計酬的勞工而言,放無薪假,還是可以領到最低工資。對於按時計酬、按日計酬、按件計酬的勞工,也需符合最低時薪規定。
- 無薪假期間的勞健保和退休金
不論是適用新制或舊制的勞工,都不會因無薪假而使勞健保、退休金權益受損。
適用勞退新制者,放無薪假期間,資方仍要按原本薪資提繳勞健保和退休金,不得因此改變提撥級距。適用勞退舊制者,因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是「退休金基數」乘以「退休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」,無薪假期間的工資不能列入平均工資計算,因此退休金也不受影響。
舉例來說,一位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,原定7月退休,公司卻在4到6月實施無薪假,那麼在計算「退休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」時,就須扣掉4到6月時的工資,往前多推算3個月,也就是以前一年10月到隔年3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。
- 無薪假期間可以兼職
正職員工遇上無薪假,在收入減少情況下,可以尋求兼職填補開銷。就算原有勞資契約規定禁止兼職,也不受此限。但必須注意的是,若有簽訂「競業禁止條款」,還是須遵守,不能到競爭對手企業從事兼職,以保護原企業的商業機密。
老闆突然放我無薪假怎麼辦?
若不幸遇到老闆未經協商、片面要求實施無薪假,勞工可依《勞基法》第14條,「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」、或「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,致有損害勞工權益」,不經預告終止契約,並請求資遣費。若身處的產業類別有工會,也可諮詢工會尋求法律支援。
近年時局動盪,加上地緣政治紛擾,各產業皆有可能放無薪假,因此事先了解相關權益,對生涯規劃更有保障。
參考資料來源:
- 518 職場熊報
- 新北勞動雲
- OKAPI 閱讀生活誌
- 全國法規資料庫/勞動基準法
-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
-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-按行業分
文/范仕仰
出處 Cheers
https://www.cheers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id=5102653